9月23日,艺术与体育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开展了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集体研讨学习以及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领学学习活动。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实施办法》的出台为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体党员干部需深刻认识其核心要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领学环节中,佟鑫书记系统解读《实施办法》关键条款: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负主体责任,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需带头抓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强调意识形态工作需纳入党建责任制和目标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针对阵地管理,重点阐释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学校、讲坛论坛等八大阵地的管控要求,特别指出要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大正面舆论、严控有害信息。同时详解风险处置机制,要求对错误思潮敢抓敢管,对违纪言论严肃处理。
会议就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作出三点部署: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将《实施办法》纳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专题宣讲、案例研讨等形式推动全员学深悟透;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每半年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与民主生活会内容;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开展阵地安全排查,重点整治网络舆情、学术交流等领域隐患,构建预警处置闭环机制。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把意识形态责任融入日常工作。下一步,艺术与体育学院党委将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推动《实施办法》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思想根基。
